首先,因为建筑公司仅限于抄写
判决摘要,而没有清楚、准确地说明造成所谓理解分歧的情况。 其次,因为对罚款仲裁金额的审查通常需要重新审查事实和证据,而这一措施在 STJ 中不适用。事实上,这是企业试图将因不愿遵守法院判决而造成的损失降至最低的主要障碍。 这一立场得到了特别法庭多数票的确认。毛罗·坎贝尔·马克斯、塞尔吉奥·库基纳、乔尔·伊兰·帕西奥尼克、弗朗西斯科 工作职能电子邮件列表·法尔考、劳里塔·瓦斯、玛丽亚·特蕾莎·德·阿西斯·莫拉和赫尔曼·本杰明等部长陪同报告员。 分歧出现,部长劳尔·阿劳若(Raul Araújo)被击败,部长贝内迪托·贡萨尔维斯(Benedito Gonçalves)和玛丽亚·伊莎贝尔·加洛蒂(Maria Isabel Gallotti)也被击败。对他们来说,案情如此严重,值得更详细的分析。 劳尔部长强调,建筑公司看似自愿不遵守法院命令,实际上可能无法从债权银行获得抵押贷款注销。 此外,还提请注意罚款达到主要义务价值 15 倍以上的事实。“本法院必须更仔细地分析所提出的争议。这种情况可能意味着商业公司的消亡,这违反了保护公司的原则”,部长在不成功的投票中辩护道。本文旨在对最近处理死后离婚假说的判决提供一些解释,该假说保证了配偶死前所表达的个人利益,从而可以通过分居请求解除婚姻。 通过历史的剧变,我们了解到,分离权之所以迟迟没有实现,与我们殖民者的巨大影响力、自由主义和平等主义的斗争有关。 然而,为了使这种理解成为可能,有必要回到巴西的历史,了解它从何而来,这些新的理解是如何建立的,以及它们背后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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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即使在宣布独立之后,仍然主要通过教会教义受到君主政体的强烈影响,首先影响到个人保障和权利以及婚姻的延伸和配置。 尽管过去的革命产生了启蒙运动的愿望,但教会与国家之间的区别直到 1889 年之后才变得明显,因为国家意识到有必要规范婚姻庆祝活动。因此,1890年,巴西通过第521号法令规定,公证婚姻应先于任何邪教的宗教仪式。 通过这种方式,有关身体分离的规定得到了遵守,使得在通奸、虐待或严重伤害的情况下,在连续两年内自愿放弃婚姻住所并经配偶双方同意(如只要他们结婚两年以上)。 1893 年,时任议员埃里科·马里尼奥 (Érico Marinho) 第一次尝试提出离婚立法提案。1896年至1899年间,该法案仍在讨论中,并且讨论进入了众议院和参议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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